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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中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3日 17: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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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

国家赔偿

一是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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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解除撤销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拘留、

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是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是人民

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是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七是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根据2012年修正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将七种侵犯财产权的情形纳入刑事赔偿审查范围,保证了财产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进入国家赔偿程序并依法取得国家赔偿。

如“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返还财产的”,即属第一种情形;又如“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或者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即属于第二种情形。

赔偿标准如何定

侵害他人财产的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计算

在确定赔偿标准方面,《解释》对民事

侵权赔偿标准的借鉴,如医疗费赔偿标准、护理费赔偿标准、残疾生活辅助具费赔偿标准、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标准、身体伤残赔偿标准、

抚养费赔偿标准等。又如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借鉴《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对于

扶养费赔偿标准,“能够确定扶养年限的,生活费可协商确定并一次性支付,不能确定扶养年限的,可按照二十年上限确定扶养年限并一次性支付生活费,被扶养人超过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扶养年限减少一年;被扶养人年龄超过确定扶养年限的,被扶养人可逐年领取生活费至死亡时止”。

又如

残疾赔偿金标准,“有扶养义务的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残疾赔偿金可以根据

伤残等级并参考被扶养人生活来源丧失的情况进行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

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以上就是相关知识的整理,对公民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又如对公民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后,法院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需要法律帮助,请上行政诉讼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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