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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有逃避纳税行为如何处理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7日 1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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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有逃避纳税行为如何处理

1、税务部门对生产、经营纳税人进行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

强制执行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

强制执行措施。

二、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所谓“有根据认为“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举报或其他线索做出的符合逻辑的判断,根据可以不必等于证据。

2、对从事生产、经营且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嫌疑的纳税人,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或者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

3、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纳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务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

4、如果纳税人既不按规定及时解缴应纳税款,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

5、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前,须报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6、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间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转移、藏匿其应纳税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行政诉讼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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