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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缴纳社会抚养费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7日 1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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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缴纳

社会抚养费吗

关于征收社会抚养金,我们国家采用的是谁先发现提出征收决定,谁就负责征收。

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负责提出征收决定的有三类:

1、当事人的

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征收金额时间限定和途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

收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关于社会抚养金的缴纳,各省有各省的具体规定和管理方法。如需要了解清楚需要查阅当地具体的

法律法规,倘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来行政诉讼网向专业的律师团队咨询,能够更加准确快捷的替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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