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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2日 16: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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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38项: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实施机关: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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