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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3日 17: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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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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